车身广告可不是想贴就能贴

商户开办送水厂,在送水车上张贴广告,被市工商局文峰分局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查实违反《户外广告挂号处理规矩》及《广告法》。8月24日,执法人员向记者叙述了这一事情。


  8月中下旬,城南工商所接到大众揭发,称坐落市平原路与惠苑街交叉口邻近的一家送水厂未到工商部门存案私清闲送水车上张贴广告,且在车身显着方位标有“毕竟解释权归本单位全部”的字样,不只违反了《户外广告挂号处理规矩》,并且还违反了《广告法》。

 1-1Z621004ZG46.jpg

  接到揭发后,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抵达现场后,咱们发现在一家送水厂邻近停放着6辆送水车,车身上分别张贴有广告,内容触及水的品牌、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车身广告的下方标有‘毕竟解释权归本单位全部’字样。”执法人员介绍。


  当执法人员阐明来意后,商户招认该送水厂有三辆送水车在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进行了存案批阅,但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对车辆进行充分利用,商户将未经存案批阅的其他车辆也张贴了广告,而对于车身运用的“毕竟解释权归本单位全部”违反了《广告法》,属霸王条款,该商户标明事前并不知情。


  眼下,很多商户为了吸引顾客眼球纷乱选择在车身张贴广告,那么,此类广告能够随意张贴吗?执法人员介绍,无论是公共汽车仍是私家车,原则上车身广告都归于户外广告的一种。


  “根据《户外广告挂号处理规矩》规矩,户外广告的发布必须要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存案,处理批阅手续,因此,未到工商部门存案批阅的,擅清闲车身张贴广告都属违法。”执法人员说,现在,对该商户违反《广告法》及《户外广告挂号处理规矩》的行为,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查询,并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市民若发现相似情况,可拨打12315揭发,工商部门将进行相应处罚。


首页
电话
留言反馈